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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設定在銀行開立信用狀要如何解除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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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的地方是~是我親戚家開的公司要向銀行開信用狀,當時他自己有一間房子,但額度不夠於是請求我的房子讓他一起向銀行設定,也就是他的房子和我的房子是一起設定的,現在我想解除設定了(因為自己有別的用途想要貸款),但由於當初是同時設定的一個案子,是否我不能自己決定我的房子解除那銀行的設定呢?一定要我那親戚也同意解除才行嗎??那麼若是他因為自己要作生意開信用狀的額度要夠而不願意解除的話我的房子不就一輩子不能買或自己貸款了嗎??天呀......不知有什麼方法可以我自己的房子自己決定解除這種設定嗎??更新:我回想幾前年的設定訂立,應是20年的連保,但我的印鑑當然沒有讓親戚或他的公司保管啦,但就算是之前的設定合約,在這個設定裏親戚近幾年幾乎也都沒有動用到該額度來說,我也不能自己去要求銀行我要解除設定嗎??想要自己去解除設定,不想也不願去找那親戚協調是因為早幾年交惡近幾年沒聯絡了,即不想再幫他們的忙,也不想找他們協調了..我的問題是,我自己的房子之前去讓他們設定,但我知道最近幾年都沒開立信用狀去動用到這個設定額度,那我難道也不能自己申請解除這個設定嗎?一定要那親戚也同意解除嗎??更新2:我還沒找代書問過,但之前我與銀行的設定窗口有稍微提一下想解除設定,但我沒有深問,因為該銀行與我那親戚在生意上有多年合作關係,上至銀行經理主管下至櫃台人員都和我那遠親很熟,我怕在沒確認清楚各種利害關係後去找銀行問,他們一定會先通知我那遠親我的想法的,到時我那親戚一躲起我來的話,而我又不能自己解除這種兩屋一設的規定的話那就真糟了





個人建議參考參考:1.先去銀行瞭解現在該戶借款的實際額度,及現在確實的借款金額,貸款的期限(何時開始,到期日為何)等等資料,還有,借款人的所有貸款,有無其他擔保品及保證人等,也順便問一下.把它記起來.2.你的情形,因為已經與借款人交惡,如你所述,要請借款人去申請塗消可能有困難,所以,想來想去,比較快的方法,應該是存證信函.3.如果說,該戶現在都沒有借款,而且,印章也在你身上,那問題比較好辦,就寫封存證信函給銀行,要求免除自己的保證責任,並開立清償證明,且自函到日起,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再予該戶撥貸任何款項,否則,本人將不負任何保證責任云云.4.因為在實務上,實在沒有碰過類似案例,所以無法給予最正確的作法,也不知道你的保證金額有多少?不過,個人認為,這個方法應該是可行的方式之一.不過,如果借款人現在是有欠款的,那就先查明金額及內容,再做判斷吧. 2006-08-06 20:08:05 補充: 1.你的情形,嗯,還是那個東西:存證信函.2.會要確認借款人的借款現況,是要釐清現階段你的保證範圍到底到那裏.借款人現欠金額愈多,相對要求塗銷就會愈煩麻.3.以你的情形,其實,個人認為,借款人躲避你,其實還不是大問題,借款人把銀行的額度全借滿了,那才是問題.4.所以,如果可以先把保證的範圍控制在現有最少的程度,解決的機會比較大.這就是為什麼要了解的原因.5.如你所說,要問到你要的答案,可能有點投鼠忌器.~待續~ 2006-08-06 20:14:48 補充: 6.可是還是要儘可能要到資料(寫存證信函也要用到的).你可能要用點技巧(如果不真的不方便,就編個理由,跟銀行說,是要去別家銀行辦信貸之類的).7.要寫存證信函,建議找類似法律地政士(代書)事務所較佳,或是直接找律師,因為不是所有的代書都會寫.





要塗銷抵押權設定(就是你說的解除設定)必須拿到銀行的清償證明,才能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而銀行要出具清償證明,會先清查你自己或保證的債務是否都還清,如:房貸餘額100萬的話,要全部還清。至於信用狀額度,通常是一年重訂一次額度,你應該有每年去銀行簽約(或是第一次去簽了連保書),為親戚的公司當保證人,那下次額度到期前先通知親戚及銀行,不要簽字當保人,若你在該銀行沒有其他債務及保證債務,應該可拿到清償證明。或是你很急的話,也可以先跟親戚及銀行溝通,叫他們辦理重訂額度,看是要減額度還是公司再拿其他擔保品出來。上面提到的連保書,是你同意授權公司負責人,在某金額內、某年限內,代替你簽名保證公司債務,而保證用的印章也給公司保管,以後幾年內你就不需去銀行簽名,但相對的,你如果被賣了都不知道,希望情況沒這麼複雜。2006-08-0612:40:23補充:目前查到這個,看起來需要親戚同意,你是否已問過銀行或代書得到相同答案?【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八十一年七月二十日台(八一)內地字第八一八二二Ο四號函【要旨】共同抵押權因部分塗銷,其抵押權內容變更契約書應由「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雙方當事人「全體」會同訂定【內容】按民法第八百七十五條規定...以下省略。至於以數宗土地權利為共同擔保,經設定抵押權登記後,就其中一宗或數宗土地為抵押權之塗銷,辦理抵押權部分塗銷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時,其抵押權內容變更契約書應由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雙方當事人全體會同訂定。2006-08-0615:36:07補充:cm:原發問好像不是擔心新增保證債務的問題,畢竟印章在自己手上,看起來像是銀行已經無借款或額度,但卻無法塗銷抵押權...2006-08-1119:15:00補充:昨天問過敝行放款帳務經辦:如果兩棟房子所有權分屬兩人,共同設定抵押權,要塗銷時...「兩個人都要蓋章」(我都還沒問完他就回答了)供你參考參考資料: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openframe.asp?pagenum=2&Lid=12671.一般公司跟銀行申請開狀,期間通常半年或1年要重新續約(展期),續約(展期)時,你自己可以要求銀行房屋解除設定,且要求不要做連保人。2.你可以建議你親戚用其他方式(通常以增加開狀自壽款、增加保證人、增加定存或活存成數),跟銀行要求解除房屋設定。你也可以自己去銀行找經辦或主管談,告訴他們你解除設定房屋。3.銀行通常會去評估你親戚的公司財務狀況(通常看該公司營收是否成長或該公司之營授比)與該公司還款能力。參考資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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